吃东西、买东西讲的就是一个安全健康
但难免有些商家会把不合格的东西拿出来卖
这两天
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
临沂的这些食品、药品、化妆品
不!合!格!
小伙伴们选购要注意了!
4月11日,临沂市食药监局公布3月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316起,包括食品230起、药品75起、医疗器械10起、化妆品1起。涉及经营过期产品、超量使用添加剂、经营劣药等多种违法行为,被通报的单位或个人均已受到相应处罚。
被通报的部分食品类案件有:
临沂市大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山东喜瑞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临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颐高上海街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临沂市沂州宾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罗庄区黄山镇启蒙幼儿园进货时未查验供货商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食品案;
临沂金海汇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经营超限量使用二氧化硫的糖姜片案;
罗庄街道新华谷瑞幼儿园金橙园对餐具、饮具清洗消毒不合格案;
郯城县北方大酒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山东白羚乳业有限公司生产掺杂、掺假,以假充真的纯山羊奶案;
沂水县御膳香乳业有限公司生产掺杂、掺假,以假充真的纯山羊奶案等。
